生益电子(68818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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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5:45:5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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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生益电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生益电子”“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负责
生益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情况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 东莞证券已与生益电子签署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莞证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
行承诺的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 东莞证券核查了公司相关制
度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执
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
求。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
范运行。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制度体系进行核查,审阅了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生益电子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截至
本报告期期末,不存在因信
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
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
况。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履行承诺的情
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应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
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15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
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
要求。 |
17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
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18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
生益电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高品质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PCB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融合了电子、机械、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诸门学科的知识储备与交叉运用,技术集成度高。
目前,日本等国家在部分高端PCB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部分高端PCB产品依然供应不足。公司只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在中高端PCB市场占据一席之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出现下滑的风险。
2、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核心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PCB产品主要聚焦在通讯、服务器、汽车电子等领域,其中通讯领域产品2023年销售占比为48.60%,受需求下滑、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整体下降,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适时调整产品价格,影响公司销售均价较上年减少547.37元/m2,降幅18.08%;公司2023年产品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减少及公司净利润亏损。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完善产品业务区域布局,随着服务器市场对高多层印制电路板需求增加,公司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
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国内外市场开拓并持续施行降本增效等措施,以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通讯、服务器、汽车电子领域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公司将存在营业利润亏损、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PCB作为电子产品之母,下游行业应用广泛,且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下游行业发展出现增速下降、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需求下降等情况,将使公司面临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导致公司订单数量减少,则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PCB行业与宏观周期相关程度较高,2024年全球经济受各种不利事件影响,不确定性增加。如果经济出现下行,产业可能受到影响,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73,159,947.77 | 1,583,032,746.32 | 2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96,088,732.52 | 9,571,292.46 | 903.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 90,548,889.51 | 2,619,497.86 | 3,356.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98,861,527.18 | 259,225,139.95 | -23.29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3,888,627,628.77 | 3,926,700,668.03 | -0.97 |
总资产 | 6,638,812,032.81 | 6,284,056,602.79 | 5.6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1 | 1,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1 | 1,1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0 | 1,1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8 | 0.24 | 增加2.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5 | 0.06 | 增加2.1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 5.89 | 5.66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31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012.72万元,增幅2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8.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651.74万元,增幅 903.93%,收入和净利润变化主要原因如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完善产品业务区域布局,随着市场对高层数、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的多层印制电路板需求增长,公司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毛利增长,带动净利润获得较大幅度的提升。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持续30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在印制电路板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术、立体结构PCB制造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微通孔制造技术、微盲孔制造技术(HDI)、混压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N+N双面盲压技术、多层PCB图形Z向对准技术、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高速高频覆铜板工艺加工技术、100G-400G高速光模块印制电路板制作技术、内置导电介质热电一体式PCB制作技术、企业级高速服务器存储SSD刚挠结合板制作技术、智慧城市核心巨型路由器电路板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持续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目前拥有PCB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获得了249项发明专利,制定了19项行业标准及规范。
2024年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深度研究和布局,新申请发明专利20项、新获得发明专利6项、新制定发布标准3项、新发表技术论文6篇,以持续提升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原有核心技术基础上新增了“应用于卫星互联网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下一代网络技术1.6T以太网主板的研究开发”“5.5G无线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面向超级计算机主板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Power Next高端服务器印制电路主板的研究开发”“应用于云服务超算的高端AI服务器的研究开发”“车载800V高压系统平台PCB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并且这些项目研制的高端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网络、卫星通讯、通讯、消费电子、高端服务器、
智能汽车电子、
新能源等领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1,618.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6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
(二)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20项、新获得发明专利6项、新制定发布标准3项、新发表技术论文6篇。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获得了249项发明专利,制定了19项行业标准及规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4年8月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研发项目《新一代112G高速串行技术用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高速高密高可靠性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制作技术研究》《400G及以上高速光模块产品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60GHz及以上频段毫米波天线技术产品用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均已完成并具备批量制作能力,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投入使用,公司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
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总额
(万元) | 本次拟调整
后
投资总额
(万元) | 差异金额
(万元) | 差异比
例 |
1 | 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
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
板扩建升级项目 | 199,778.95 | 199,778.95 | - | - |
2 |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119,841.41 | 119,841.41 | - |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960.35 | 23,082.99 | -10,877.36 | -32.03% |
4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 | - |
合计 | 393,580.71 | 382,703.35 | -10,877.36 | -2.7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3,960.35万元调整为23,082.99万元,减少10,877.36万元,减少部分均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10,423.29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本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393,580.71万元调整为382,703.35万元,减少10,877.36万元,减少比例2.7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序号 | 项目 | 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 | 本次拟调整后投
资金额
(万元) | 差异金额
(万元) | 差异比例 |
一 | 工程建设 | 17,766.70 | 17,766.70 | - | - |
二 | 研发设备 | 12,396.10 | 1,518.74 | -10,877.36 | -87.75% |
三 | 项目实施费用 | 2,800.00 | 2,800.00 | - | - |
四 | 基本预备费 | 997.55 | 997.55 | - | - |
五 | 项目总投资 | 33,960.35 | 23,082.99 | -10,877.36 | -32.03% |
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研发项目已完成并具备批量制作能力,调整研发设备投资金额,由12,396.10万元调整为1,518.74万元,减少10,877.36万元,减少部分均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自有资金。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仅涉及项目投资规模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8,339,334.10元,其中 2024年 1-6月使用募集资金 59,489,536.50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7,523,840.2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184,123,427.29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974,938,921.10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1,508,339,334.10 |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59,489,536.50 |
减:暂时补流 | 350,000,000.00 |
其中:本期暂时补流 | 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7,523,840.29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798,496.7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84,123,427.29 |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 | 44050177610809987777 | 已注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483007611013000154770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城支行 | 8110901014301254600 | 92,747.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10021329200666688 | 已注销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 9550881686681688869 | 184,022,834.5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 9550881681686868836 | 7,845.66 |
合计 | 184,123,427.29 | |
综上,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生益电子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股
数 | 间接持
股股数 | 合计持股股数 | 2024年1-6月
的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
1 | 生益科技 | 控股股东 | 52,348.2175 | - | 52,348.2175 | 无 |
2 | 邓春华 | 董事长 | - | - | - | 无 |
3 | 刘述峰 | 董事 | - | - | - | 无 |
4 | 陈仁喜 | 董事 | - | - | - | 无 |
5 | 谢景云 | 董事 | - | - | - | 无 |
6 | 唐庆年 | 董事 | - | - | - | 无 |
7 | 张恭敬 | 董事、总经理 | - | 223.49 | 223.49 | 无 |
8 | 唐艳玲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9 | 汪林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10 | 陈文洁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11 | 彭刚 | 监事会主席 | | 31.84 | 31.84 | 无 |
12 | 唐芙云 | 监事 | - | - | - | 无 |
13 | 张亚利 | 职工代表监
事 | - | 19.69 | 19.69 | 无 |
14 | 戴杰 | 副总经理 | - | 193.12 | 193.12 | 无 |
15 | 陈正清 | 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 - | 206.78 | 206.78 | 无 |
16 | 唐慧芬 | 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 - | 279.45 | 279.45 | 无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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