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30:30 中财网
原标题: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金沃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俊峰联系电话:021-38966590
保荐代表人姓名:臧家新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怡联系电话:0571-8536878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2024年8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高速 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 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 至2025年4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履 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保荐人已出具相关 核查意见。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不适用
3.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预案不适用
4.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对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6.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 诺不适用
12.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13.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不适用
14.避免短线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期内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臧家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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