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勘设股份(603458):勘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30:37 中财网
原标题:勘设股份:勘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968.02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千万元整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海路949号虎峰大厦
法定代表人:熊军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人工造林;土地整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虎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4年06月30日 /2024年半年度
资产总额2,032,632,952.112,117,368,719.14
负债总额1,424,433,118.131,511,736,498.31
流动负债总额1,424,433,118.131,511,736,498.31
流动资产总额1,827,299,229.211,915,493,042.10
营业收入581,671,888.3550,955,620.76
净利润-11,229,134.87-12,900,939.12
净资产608,199,833.98605,632,220.83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行
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综合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虎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虎峰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91,077.4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16%。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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