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宏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古月 |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卓继伟 |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古月、程长鹏、许秋茗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
核查其执行情况;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4.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审部门的设置及制度建设;2.检查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3.
重大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程序;4.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人员交谈,了解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注1]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
如会议决议、合同文本等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
的相关规定;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2.查
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核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4.现场查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5.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相关情况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注2]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访谈公司相关人
员,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
措施;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注3]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
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注1:经保荐机构前期现场检查,公司原存在暂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28
日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已进行了调整,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了整改。
注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
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实施期限存在延期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
2024年7月25日分别发布公告对该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披露。
注3:根据华宏科技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1.20%,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稀
土产品市场价格止跌企稳所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已
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要求公司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
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