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百隆东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4-03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财务总监董奇涵;董事会秘书周立雯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何晶晶、顾重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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