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邦高科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旭 | 联系电话:1350117281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晓坤 | 联系电话:15311879820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旭、韩晓坤、黄沁玙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 1月至 2024年 6月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 8月 14日至 8月 16日、2024年 8月 30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查阅检查期内的三会会议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
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核查关于董监高变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的资料及相关
公告;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核查独立性、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是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是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是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职责 | 是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 是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是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 |
(二)内部控制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调查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查阅审计
委员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审计划、内审报告;查阅公司对外投资
相关管理制度;访谈公司内审负责人。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适用) | 是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 | 不适用 |
计部门(如适用)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是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是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是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适用) | 是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不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不适用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不适用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如适用) | 是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是 | | |
(三)信息披露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三会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核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
访谈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进行对比。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是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是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是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是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取得关联方交易
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执行情况。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是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是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是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是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不适用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情形 | | | 不适用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不适用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查阅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公告内容;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合规情况。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是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是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是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是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是 | | |
(六)业绩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访谈公司管理层,
了解公司业绩波动的情况与原因。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是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是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是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检查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
情况。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
记录及相关凭证。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是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不适用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是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 是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 | | 不适用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公司 2024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5,359.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6.97%;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87.51%。
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 2024年上半年相关资料,公司 2024年 1-6月业绩变
动原因为:(1)公司 2024年 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主要系解决方案类业
务营业收入小幅提高;(2)公司 2024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减亏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压力,偿还借款后相应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截至本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0元价格转让给黄素荣、杨德福,公司转让天津普泰 100%股权事项已办理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天津普泰的股权,天津普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截至本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 2024年 8月
1日届满。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筹备中,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延期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