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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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7:46: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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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博通: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博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责
安博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安博通签订《保荐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安博通业务
情况,对安博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 2024年上半年,安博通未发生按有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 2024年上半年,安博通未发生违法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安
博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依照相关规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
|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范等 | 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健全并有效
执行内控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上半年,安博通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 2024年上半年,安博通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上半年,安博通未发生前述
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 2024年上半年,安博通不存在需要 |
|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
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
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在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
信息安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应用需求周期较短,一旦行业发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创新,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紧密跟随产品技术革新的节奏,无法达到用户需求标准,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目前,
信息安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行业环境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但行业内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稀缺以及培养人才的高成本,会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若不能及时补充研发人员的流失,从而会限制公司的竞争力并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作为研发型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立足行业市场的核心机密,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为了防范技术泄密,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非竞争协议,但仍可能出现因相关技术的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服务器和嵌入式网络通信平台,因5G相关设备和计算机终端应用需求量大幅增加,造成IC集成电路设计、代工、元件、面板、内存等关键环节和零部件成本上升,客观造成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供货压力。
(三)财务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若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大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处在网络安全产业链上游,伴随着零信任架构、软件定义安全、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新技术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的创新和迭代速度预期更高,公司必须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升级产品技术来满足客户需求。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无法紧跟业界发展,或研发时机滞后,将有可能失去产品技术优势。
(五)宏观环境风险
政府一直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重点鼓励和扶持。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9,132.66 | 14,716.42 | 3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30.76 | -8,006.45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61.28 | -8,237.3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49.58 | -5,775.23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7,129.77 | 122,590.55 | -4.45 |
总资产 | 159,152.90 | 161,818.82 | -1.6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1.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1.0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78 | -1.0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3 | -6.85 | 增加1.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1 | -7.05 | 增加2.0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7.52 | 53.25 | 减少15.73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主要系公司继续围绕安全网关、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三大品类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产品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对内保持开源节流,重视费用及成本控制所致。
2、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货款的金额增加所致。
3、2024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
1、研发团队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形成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安全核心技术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研发和技术攻坚能力,能够满足客户的场景需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07名,技术支持人员111名,研发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合计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63.72%,覆盖产品研发、算法研究、攻防研究、病毒木马研究、漏洞研究、安全服务化等领域。公司在北京、武汉设立了技术与产品研发中心,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构建、核心技术的形成提供了有力支撑与保障。
2、技术积累优势
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2021-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9,357.83万元、10,455.68万元、12,670.52万元和7,177.8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91%、22.91%、23.11%和37.52%。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对热点技术方向,例如零信任、数据安全、云安全、安全运营等,进行紧密跟踪,快速推出产品上市,抢占市场先机。报告期内,公司的零信任产品基于运营商行业的优势基础,在多个行业实现全面突破;新推出的云安全资源池与服务链控制产品迅速获得用户认可,顺利中标多个重要项目并成功交付;在数据安全领域式发布数据安全可视化平台产品以及端网一体数据安全可视化方案,国内率先实现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的综合监测分析。
(二)优质的客户基础
公司凭借领先理念、创新能力及技术服务能力,紧贴客户业务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专业化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一大批行业内知名客户,包括华为、新华三、
安恒信息、
亚信安全、
星网锐捷、卫士通、启明星解决方案厂商。这些知名客户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产品的开发、技术的创新及解决方案的完善提供了动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需求深入分析和总结,将实践经验应用于其他行业,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三)快速的上游技术响应和服务
作为业内的上游技术输出厂商,公司产品在客户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差异化应用场景,需要跟客户的自有产品进行深度融合对接,这对公司的技术响应和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设置专业的售前售后技术服务部门,团队深入客户业务场景了解和传递需求,为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产品和研发部门快速响应需求,使得产品快速迭代创新,支撑客户快速多变的业务发展。
(四)良好的工程师文化氛围
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公司以打造“可视化网络安全技术引领者”为愿景,以“持续创造极简并极致的网络与安全业务价值新体验”为使命,公司内部始终强调“勇敢、奋斗、开放、创新”核心价值观。公司信奉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责任感;同时以专业精神、专业技能、专业流程、专业品质,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内部强调依靠团队精神来实现理想,分享知识和快乐;通过持续创新满足客户日益变化的安全需求。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177.83 | 7,837.21 | -8.4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7,177.83 | 7,837.21 | -8.4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52 | 53.25 | 减少15.7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7,177.83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支出降低8.4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7.52%。
权46项,公司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体系。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443.62 |
减: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55.39 |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3.10 |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385.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安博通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160001114395(已注
销) | 0 |
安博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已注销) | 0 |
安博通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 | 1776556226(已注销) | 0 |
北京思普崚技术有
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27622100034823887
(已注销) | 0 |
武汉思普崚技术有
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44256400035378196
(已注销) | 0 |
上海安博通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上海市南京
西路第二支行 | 452083489296 | 7,385.13 |
合计 | 7,385.13 | | |
注1: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公司、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剩余金额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相关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专户分别于2023年2月、2024年5月注销,其余账户公司将尽快完成注销工作。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项目 | 金额(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4,117,011.55 |
减:2024年1-6月募投项目支出 | 11,975,245.03 |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 316,458.34 |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585,226.00 |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3,043,450.8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91490078801300002129 | 93,043,450.86 |
合计 | 93,043,450.86 | |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
(万股) | 直接持股比
例 | 间接持股
(万股) | 间接持股比
例 |
1 | 钟竹 | 董事长、总经理 | 1,820.46 | 23.79% | 180.19 | 2.36% |
2 | 段彬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97.99 | 1.28% |
3 | 夏振富 | 董事、财务总监 | - | - | 43.55 | 0.57% |
4 | 李远 | 董事 | 1.19 | 0.02% | 13.07 | 0.17%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
(万股) | 直接持股比
例 | 间接持股
(万股) | 间接持股比
例 |
5 | 薛洪亮 | 董事 | 1.68 | 0.02% | - | - |
6 | 李洪宇 | 董事 | - | - | 13.07 | 0.17% |
7 | 杨骅 | 独立董事 | - | - | - | - |
8 | 杨权 | 独立董事 | - | - | - | - |
9 | 张富根 | 独立董事 | - | - | - | - |
10 | 吴笛 | 监事会主席 | - | - | 43.55 | 0.57% |
11 | 柳泳 | 监事 | - | - | 17.42 | 0.23% |
12 | 田林 | 职工监事 | - | - | - | - |
13 | 但晨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合计 | 1,823.33 | 23.83% | 408.84 | 5.34% | | |
截至2024年6月末,除钟竹持有的75.60万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情况2024年1-6月,除董事薛洪亮减持公司股份1.26万股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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