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00138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8:36:33 中财网
原标题:华纬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持有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股份 13,7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373%(总股本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181,990,876股为计算依据,下同)的股东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泽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年 10月 16日-2025年 1月 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573%。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万泽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3,7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基金处于退出期的经营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万泽投资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8573%。若此期间,华纬科技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万泽投资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万泽投资投资期限在 60个月以上,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五)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万泽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万泽投资在华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拟减持股东名 称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1浙江万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诸暨万 泽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截止2024年5月22 日,该股东承诺已履 行完毕,自取得公司 限售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进行转让。
2浙江万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相关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一)承诺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持续履行中
 -浙江诸暨万 泽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且不违背承诺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 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三)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 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万泽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万泽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二)万泽投资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万泽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督促万泽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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