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00069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5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国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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