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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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8:45: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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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精锻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锻科技(300258)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冬冬 | 联系电话:021-555188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恩 | 联系电话:021-55518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 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
生产项目”进展较为缓慢。该项目因江苏
省全省土地规划调整影响,项目用地所涉
地块征收方案需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导
致审批周期较长,从而使得项目用地的取
得较原计划延后。2022年5月,公司已通 | | 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项目用地。2022年6
月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6月
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2.65%,已基本
投资完毕,厂房基础建设已经全部完工,
首批生产设备已在进行试生产。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多次沟通募集资金使用
及募投项目进度问题,督促公司在定期报
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中详细解释进展缓慢原因,并要求公
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合理的推
进募集资金使用,有序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的实施,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可转债上市后适用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的修订要点及主
要变化。 |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 “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存在
进展较为缓慢
的情况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
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督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履行必要
的审议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 | 6.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 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冬冬 徐 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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