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30119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8:45:50 中财网
原标题:迈赫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金平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9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 1398号公司
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100,207,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000,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207,000.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1,70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207,00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
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地点并
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24,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76%;反对 6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1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4,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1611%;反对 6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4%;弃权15,20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董君楠律师、卜平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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