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光韵达(300227):2024-054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各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授信为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全资子公司东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并由全资子公司东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光韵达”)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事项已经东莞光韵达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元
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至今,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其它抵押、担保事项;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益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担保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保证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 3月 27日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光韵达给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拟与本公司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拟与东莞光韵达签订的《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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