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30141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9月 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6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91名,代表股份 73,4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1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人,代表股份 73,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人,代表股份2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3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25%%;反对 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60%;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37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22%;反对 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3%;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5%。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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