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30032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寇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38,630,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411,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5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人,代表股份21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21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21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8,557,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1%;反对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038%;反对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148%;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中“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姚金 宋悦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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