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301040):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9:20:33 中财网
原标题:中环海陆: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剑先生、闵平强先生、蒋利顺先生、何凡女士、丁勇先生、宋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于劲松先生、厉治先生、张惠雅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吴剑
吴剑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吴剑先生2003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海陆环锻,历任助理工程师、外贸部部长、销售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中环海陆董事、总经理。

吴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吴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吴君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吴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闵平强
闵平强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闵平强先生1980年12月至1982年7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沙洲化工厂;1982年8月至2005年4月任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中环海陆董事。

闵平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持有该公司10%股权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闵平强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宋亚东
宋亚东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海陆环锻;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中环海陆董事、副总经理。

宋亚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亚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蒋利顺
蒋利顺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学历,现任中环海陆战略规划部部长,任全资子公司北京宏亘禾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深圳东盈瑞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任副总经理,从事投资管理、企业战略规划和企业收并购重组工作。

蒋利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利顺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何凡
何凡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曾任中投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有近二十年股权投资、产业整合及上市公司收并购业务经验。现任中环海陆投资管理部部长兼任全资子公司北京宏亘禾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何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凡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丁勇
丁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曾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苏州吉态来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运营及企业管理。

丁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简历
1、于劲松
于劲松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就职于中航工业第613研究所。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检测与自动化工程系系主任。

于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劲松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厉治
厉治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法国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和法国杜埃高等矿业大学。曾就职于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现就职于佳倍字节(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厉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厉治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张惠雅
张惠雅女士,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张惠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惠雅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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