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30087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9:41:03 中财网
原标题:海晨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2日(星期四)14:30-15: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 13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梁晨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人,代表股份 138,056,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23,108,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5人,代表股份 14,94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0%。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人,代表股份 14,948,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人,代表股份 14,94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791,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2%;反对 17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6%;弃权 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8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82%;反对 17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7%;弃权 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7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7%;反对 28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弃权 103,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6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94%;反对 28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6%;弃权 103,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3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7%;反对 30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4%;弃权 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28,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92%;反对 30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22%;弃权 1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5%。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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