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301050):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20:01:11 中财网
原标题:雷电微力: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81,7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174,967,506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3.0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51,445,741.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8,594,322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1,445,741.80元/174,967,506股×10=2.940302元。

(2)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68,594,322股/174,967,506股×10=3.920403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2940302元)/(1+0.3920403股)。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获得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授权。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股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3.0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51,445,741.80元。

2.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股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8,594,322股。

3.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归属、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4.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6.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方案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股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74,967,50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3,561,82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9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759陈发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9月23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增加数量 (股)减少数 量 (股)股份数量 (股)占比
一、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149,384,31585.38%58,361,046 207,745,36185.29%
二、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25,583,19114.62%10,233,276 35,816,46714.71%
股份总数174,967,506100%68,594,322 243,561,828100%
注1: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邓洁茹女士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中包含邓洁茹女士持有的25,350,514股高管锁定股。

注2: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1,445,741.80元/174,967,506股×10=2.940302元。

(2)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68,594,322股/174,967,506股×10=3.920403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2940302元)/(1+0.3920403)。

3.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43,561,828股摊薄计算,2024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679 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19号
咨询联系人:刘凤娟
咨询电话:028-85750702
传真电话:028-85750702
十、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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