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7日以 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2024年9月1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黄代波先生、张朋先生、 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 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 案》 为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与东莞市 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自然人股东黄永生先生共同受让自然人股东余学林持有埃弗米 11.89%的股权(对 应认缴出资人民币422.2356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中公司以使用 自有资金1,956万元受让余学林持有埃弗米4.89%的股权,并放弃部 分剩余 7%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埃弗米股 权比例从 48.71%提升至 53.60%,埃弗米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 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0.8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 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 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 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4年9月13 日至2025年3月12日)内,如再次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3月13日 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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