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600410):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 经审慎地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业务规模和业务期限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约,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独立董事:王雪春、苏中兴、谭铭洲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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