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300541):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10月11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次日起,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7:00前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提名人在提名董事候选人之前应当取得该候选人的书面承诺,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职责。 (四)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将在不迟于披露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的书面承诺,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应于2024年9月1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黎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17009 联系传真:010-687005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邮政编码:100089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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