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金健米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临2024-48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 济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 至2024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 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8月23日、9月14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编号为临2024-37号、临2024-38 号、临2024-39号、临2024-40号、临2024-43号、临2024-46号、 临2024-47号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至16:00)。 (三)现场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金健米业总部董事 会秘书处。 联系人:岑东钦、王 蓉 联系电话:(0736)2588216 传 真:(0736)2588216 邮政编码:415001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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