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688221):前沿生物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9月13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前沿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对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0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0元,共募集资金184,4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729.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56号《验资报告》。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18,65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00,002.03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533,246.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66,755.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25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并对项目结项,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及归还银行贷款,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案》,同意终止“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净额70,000万元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其中55,000万元 人民币投入新募投项目“新药开发项目”,1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36,695.41万元人民币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 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对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0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对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0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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