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6882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7:46:19 中财网
原标题:前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前沿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9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0元,共募集资金 184,4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71,729.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5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 额原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1,000万支注射用 HIV融 注 合抑制剂项目40,000.0013,495.0013,495.00
2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 法临床研发项目124,535.00116,150.00116,150.00
3新型透皮镇痛贴片 AB001 临床研发项目4,775.004,690.004,690.00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750.005,750.005,750.00
5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31,644.01
合计235,060.00200,085.00171,729.01 
注:本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1,000万支,项目总投资额为 4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本项目的一期产能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 16,287万元,其中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3,495万元,投产后预计年产能为 250万支。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FB2001研发项目中 期分析阶段项目353,070,000.00270,200,000.00195,666,755.54
合计353,070,000.00270,200,000.00195,666,755.54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并对项目结项,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及归还银行贷款,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
1,000万支注射用 HIV融 合抑制剂项目134,950,000.00134,950,000.00134,950,000.00
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 注 法临床研发项目1,161,500,000.001,161,500,000.001,161,500,000.00
新型透皮镇痛贴片 AB001 临床研发项目46,900,000.0030,571,673.7330,571,673.7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7,500,000.0057,500,000.0057,5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316,440,079.54316,440,079.54
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 析阶段项目270,200,000.00134,741,213.00134,741,213.00
归还银行贷款-38,984,324.1138,984,324.11
注 8 镇痛贴剂系列产品项目-38,269,544.7038,269,544.70
合计2,271,050,000.001,912,956,835.081,912,956,835.08
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70,000万元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其中 55,000万元人民币投入新募投项目“新药开发项目”,1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 36,695.41万元人民币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 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4年 9月 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2024年 1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2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实际已使用 2亿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 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 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前沿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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