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603039):泛微网络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9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三鲁公路3419号泛微软件大厦一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金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韦利东先生、李致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马琳琳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周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属非累积投票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议案2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郭衍敏先生未参与表决。 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倩雯 徐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泛微网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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