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688013):天臣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013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2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竹林路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望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司法》及《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田国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 律师:李强、郑伊珺 3、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