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30009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30009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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