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600976):健民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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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36: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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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健民集团:
健民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
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健民集团”或公司)2024年 9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修订前 | 修订后 | 依据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
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
进出口;饮料生产;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中药饮片
代煎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生产;进出口代理;婴幼儿配
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
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
械租赁;化妆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
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进出口代理;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 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药品委托生产;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医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塑料
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
(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生
物基材料制造、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医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
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 |
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为准。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不做修订。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修订前 | 修订后 | 依据 |
第七条(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勤勉义务: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 | 第七条(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勤勉义务: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 | 上海证
券交易
所相关
规定 |
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状况;
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
事行使职权;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 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状况;
4、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
不得以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与审
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等为理由拒绝
签署;
5、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6、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
事行使职权;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 |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本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
意见;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
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
中进行专门授权。 |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本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
意见;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
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
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
受托出席的。 | 上海证
券交易
所相关
规定 |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
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
受托出席的。 |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不做修订。
公司本次《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修订稿)》
2、《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修订稿)》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