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688222):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35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8号C2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JIN LI(李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媛媛 钟晓依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