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688157):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9月1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推选监事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贺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并同意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8.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当前宏观政策、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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