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64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4,208,9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94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50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2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706,263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322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3,533,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44%;反对54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1%;弃权1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1,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5555%;反对547,2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弃权1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28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罗剑烨、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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