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0:01:13 中财网
原标题:大洋生物: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持有人97名,实际出席参与会议持有人96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997,887.10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9.1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395,792.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

因持有人汪贤玉、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徐旭平、刘畅、李卫红、汪贤高与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已自愿放弃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范富良先生、章芳媛女士、陈佳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中,范富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4,407股,章芳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081股,陈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范富良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395,792.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

因持有人汪贤玉、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徐旭平、刘畅、李卫红、汪贤高与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已自愿放弃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四)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五)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六)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继承登记;
(八)持有人会议授权或本计划草案约定的其他职责;
(九)授权公司证券法务部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395,792.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

因持有人汪贤玉、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徐旭平、刘畅、李卫红、汪贤高与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已自愿放弃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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