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证2000ETF景顺 (159522): 景顺长城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0:10:35 中财网
原标题:国证2000ETF景顺 : 景顺长城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6
五、备查文件 ................................................................................................................................ 11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23】148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3年9月1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21日,并于2024年8月2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8月2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
场内简称国证2000ETF景顺
基金主代码159522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 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市交易日2023年10月16日
终止上市日2024年8月28日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23】148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3年9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73,896,935.00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935.00份基金份额)。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4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21日,并于2024年8月2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8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本期末 2024年8月21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65,742.58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7,804,671.67
其中:股票投资7,804,671.67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8,470,414.25
负债和净资产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2,913.81
应付托管费582.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52,361.32
负债合计155,857.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10,896,935.00
未分配利润-2,582,378.65
净资产合计8,314,556.3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8,470,414.25

注:1.报告截止日2024年8月2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0.7630元,基金份额总额10,896,935.00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四、清算情况
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货币资金包含存放于托管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和存放于证券经纪商经纪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其中,托管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61,180.98元,包含应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459.42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4,561.60元,包含应计利息388.09元。上述本金部分分别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应计利息均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待结息日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股票投资,市值为人民币
7,804,671.67元。除因处于终止上市状态而无法卖出的股票投资外,本基金持有的其余股票已于2024年8月22日卖出,收回金额合计人民币7,732,659.75元。终止上市股票(代码:000836.SZ)市值为0.00元(该金额为终止上市股票截至2024年9月10日的估值金额)。本基金待终止上市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变现(实际变现金额和估值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后进行二次财产分配,届时将根据变现金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913.81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82.77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52,361.32元,均为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为预提审计费、信息披露费、注册登记费和IOPV服务费。其中预提审计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该款项按照付款通知书已于2024年8月27日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46,897.00元,按照信息披露合同该款项已于2024年9月9日支付给中国证券报;预提注册登记费和IOPV服务费已于2024年8月27日(含当日)前分别完成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69,876.87
1.利息收入5,230.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230.71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389,191.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386,095.37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3,095.66
其他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1,314,083.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5,000.00
1.管理人报酬-
2.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投资顾问费-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税金及附加-
8.其他费用5,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4,876.8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876.8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74,876.87
注:1、投资收益为清算期间变现股票资产的收益;
2、股利收益为本基金于清算期间变现股票投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和上海分公司按规定分别扣缴基金应缴纳的股息红利税; 3、其他费用为本基金清算项目的律师费。

(五)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额
一、2024年8月2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8,314,556.35
加:清算期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收入5,230.71
存款利息收入5,230.71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389,191.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1,314,083.45
减:清算期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支出5,000.00
其他费用5,000.00
二、2024年9月10日基金净资产 (详见下(六))8,239,679.48

(六)截至2024年9月10日本基金的净资产情况如截止当日的资产负债表所示: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9月1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本期末 2024年9月10日(本基金清算截止日)
资 产: 
货币资金8,239,679.48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8,239,679.48
负债和净资产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0.00
净资产: 
实收基金10,896,935.00
未分配利润-2,657,255.52
净资产合计8,239,679.4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8,239,679.48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中含未变现资产0.00元(该金额为终止上市股票(代码:000836.SZ)的估值金额,实际变现金额和估值金额可能存在差异),由于本基金持有的未变现资产无法确定变现时间,本基金将进行两次清算。

首次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4年9月1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239,679.48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4年9月10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待未变现资产变现后,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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