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4-08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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