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中国船舶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中国船舶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2、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机构外,中国船舶不存在其他因本次重组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中国船舶将另行聘请审计机构尽快开展有关工作。 特此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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