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黄镇茂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相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因此,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监事会将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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