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603091):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众鑫股份: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众鑫股份 股票代码:603091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x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 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特别提示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度。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至 30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2,238,793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0,037,233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6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7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8.8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1.7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1.8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截至 2024年 9月 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64倍。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2023年扣非前/后 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考虑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韶能股份(000601.SZ)处于亏损状态;家联科技(301193.SZ)、金晟环保(836027.NQ)、上海艾录(301062.SZ)2023年利润大幅下滑;侨旺纸模(872558.NQ)自 2024年 6月 4日起终止挂牌;富岭股份还未上市;Huhtamaki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股票市场上市与A股市场估值不具备可比性;Dart Container Corporation系境外非上市公司,因此在计算市盈率时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26.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11.8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和公司所属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部内容。 (一)上市后出现业绩下滑情形而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步彬、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季文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浙江达峰、金华众腾、金华简竹、金华闳识、金华天钧、金华洪福、金华新之、金华御宇、金华欢庆已分别作出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注: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持有的股份。”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切实可行的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计划、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及长期回报规划,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发行人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包含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现金方式利润分配的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等内容,具体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之“(一)利润分配的政策”。 2、《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对于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作出约定,具体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高回报机制,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就发行人上市后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体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55%、39.34%和 39.30%,客户相对集中。如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产生摩擦,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较大波动,有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自然降解植物纤维模塑产品作为塑料制品的替代品,发展空间很大,市场进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如果行业未来竞争加剧,公司不能有效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或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餐饮具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23%、28.05%和 31.22%,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但整体呈下降趋势。 若未来公司餐饮具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市场竞争加剧,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面临下滑风险。此外,若公司因技术创新不足、产品研发进度缓慢从而导致新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速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亦可能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贸易政策及关税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为北美、欧洲、大洋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其中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50%。自 2018年 6月开始,中美贸易摩擦反复升级,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中国进口商品多轮次的加征关税清单。美国政府对纸制品于 2018年 9月 24日第一次加征 10%关税,2019年 5月 10日再次加征 15%关税,合计加征 25%关税。2020年 1月,中美双方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贸易摩擦阶段性得以缓和。若今后中美贸易摩擦再次升级,美国继续扩大加征关税产品的范围或进一步加征关税税率,或者随着全球经济摩擦的加剧导致其他国家对中国加征关税,美国客户及其他境外客户有可能要求公司适度降价以转嫁成本,由此可能导致公司来自美国及其他境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上证发〔2023〕48号)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 12月 28日,中国证监会印发“证监许可〔2023〕2924号”批复,同意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26号)同意。本公司股本为 10,223.8793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2,003.7233万股于 2024年 9月 2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众鑫股份”,证券代码为“603091”。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4年 9月 20日 (三)股票简称:众鑫股份,扩位简称:众鑫股份 (四)股票代码:60309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2,238,793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559,7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0,037,23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2,201,560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111,94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10,52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1.61%。 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3,678,733股。战略配售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至30个月。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条款1 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1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4〕51号):“新《上市规则》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上市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未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主板拟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新修订的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主板拟上市公司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Zhongx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7,667.9093万元 法定代表人:滕步彬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 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自然降解植物纤维模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2 联系电话:0579-8236 6698 传真号码:0579-8236 66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程明/0579-8236 6698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滕步彬直接持有公司 17.6552%的股份,间接持 有公司 14.0784%的股份,通过控制浙江达峰、金华闳识、金华众腾、金华御宇、 金华新之、金华简竹、金华欢庆、金华洪福、金华天钧间接控制公司 29.1346% 的股权,故其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46.7896%的股权;滕步彬的一 致行动人季文虎直接持有众鑫股份 20.5067%股权。综上,滕步彬通过直接、间 接及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 67.2963%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滕步彬 先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滕步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719197806******, 住址为浙江省兰溪市。 (二)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滕步彬,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已经制定、上市后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上市后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二)已经执行完毕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通过金华洪福、金华欢庆、金华闳识和金华新之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金华闳识、金华新之的有限合伙人滕步彬、季文虎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从而使相关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享受公司未来上市及经营业绩提升带来的收益;另一部分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通过金华洪福、金华欢庆增资入股众鑫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金华洪福、金华欢庆、金华闳识和金华新之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0.43%、1.01%、0.83%和 0.83%,四个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或根据约定可保留持股的已离职员工。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自2022年 1月 1日起五年内应当持续为公司(含其子公司)提供服务,五年内合伙人不得质押、转让、赠与或其他方式转让合伙企业出资额,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在合伙企业人员之间相互转让财产份额。如员工因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遭受公司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后一个月内,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但无义务进行收购;如员工持股平台股东资格存在瑕疵且未能在 30日内整改完毕,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进行收购。 (三)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金华洪福、金华欢庆、金华闳识和金华新之。 1、金华洪福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金华洪福直接持有公司 0.4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金华欢庆直接持有公司 1.01%的股权,其基本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金华闳识直接持有公司 0.8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金华新之直接持有公司 0.8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股权激励主体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667.9093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5.9700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223.8793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人数为 37,245户,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111,94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5,111,94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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