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0:51:14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4-084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栗博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与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86~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与主要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获授权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周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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