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汪大联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汪大联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汪大联先生未持有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大联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10月 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声明:本人汪大联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大联,其基本情况如下: 汪大联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本科学历。 1991年 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职于合肥市电信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2013年 5月至今在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执业,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份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证券代码:002557 法定代表人:陈先保 董事会秘书:陈俊 证券事务代表:杜君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0551-62586500-704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s://www.qiaqiafood.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五、本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制定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成公司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征集方案 本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年 9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 9月 26日至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 24小时止(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文件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 收件人:杜君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邮编:2306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文件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汪大联 2024年 9月 18日 附件: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汪大联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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