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000636):广东风华中新元器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设立子基金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5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风华中新元器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投资设立子基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发展需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中新睿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睿博”)于2024年5月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风华中新元器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风华中新”),风华中新总认缴出资额为5.01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5亿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99.80%;中新睿博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1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0.2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4日、5月14日、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和《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风华中新通知,风华中新与广州明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道”)等九方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广州风华明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华明禾”、“子基金”或“合伙企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设立子基金情况概述 风华明禾总认缴出资额为4,786.00万元,其中:风华中新认缴出资 2,40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50.1463%,拟投资于高端电子元器件设备相关企业。截至目前,风华明禾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基金风华明禾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子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风华明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DWJYDGX3 出资额:4,78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4年8月9日 营业期限:2024年8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明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B1座2110房 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风华明禾成立于2024年8月9日,目前尚无相关财 务数据。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基金名称:广州风华明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广州明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4年9月12日 备案编码:SANR30 三、子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明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BTF7UJ0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磊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9日 营业期限:2022年7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110房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P1074250 股权结构: 经查询,广州明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广东风华中新元器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DJXP0L82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中新睿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喻炜) 注册资本:5.01亿元 成立日期:2024年5月10日 营业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8 年。合伙企业存续期满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视情况选择延期。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四兴街11号801室B099房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许可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经营项目,需领取相关许可证,由许可审批部门、 金融管理部门审批。 主要投资领域:高端新型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等电子信 息基础领域企业的股权投资。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AMB75 股权结构: 2.汇政叁号股权投资(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BYTJCD0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宏政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9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228号金融 大厦11楼1118-22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经查询,汇政叁号股权投资(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3.苏州亚禾星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X8NH38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亚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ABM12 股权结构: 经查询,苏州亚禾星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苏州亚禾星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UJ4AH3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亚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8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AAV44 股权结构: 经查询,苏州亚禾星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苏州亚禾峰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EGDPU9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亚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7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B4592 股权结构: 经查询,苏州亚禾峰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有限合伙人(自然人) (1)夏磊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342622************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夏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吴耿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42098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耿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夏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500381************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夏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除风华中新以外,风华明禾的其他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本次设立基金的相关约定以及前文所述除外),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子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规模、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 风华明禾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786.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一次性缴付出资或分期缴付出资。 (二)基金形式 有限合伙制,封闭式运作。风华中新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出资,作为子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 (三)基金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日起至成立届满5年之日,其中投资期3 年、退出期2年,到期后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最多可延长2年。 (四)管理与决策机制 风华明禾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共3名委员,2名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一名由风华中新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包括经书面授权的代表)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如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或其各自关联方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则该委员会成员应回避表决,该委员会成员就该委员会所议事项视为无表决权,其持有的表决票不计入表决票总数内。 2.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表决时,应对每一个议案单独、依次表决。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等《合伙企业法》或相关法律明文规定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案,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作出有效决议。否则,合伙人会议讨论的议案经单独或合计持有实缴出资额不少于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的合伙人同意后做出的决议有效,但是协议就特定事项另有约定的以其约定为准。 (五)基金管理费用 子基金结合实缴资金按照投资期2%/年、退出期1.5%/年支付基金管 理人管理费。 (六)基金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剩余的可分配部 分,在作出合理预留(为支付合伙费用、托管费、管理费、应缴和应代缴的税款及履行其他义务所做必要拨备)后,按照如下方式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1.合伙企业先向各合伙人返还其有效投资本金,直至全体合伙人均收2.按1约定分配完毕后仍有盈余的,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有效投资本 金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直至使各合伙人收回其有效投资本金的年化收益8%/年(单利); 3.按上述1和2约定分配完毕后仍有盈余的,则应将盈余资金在全体 合伙人之间按其“有效投资本金”所占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如合伙人为管理人员工的,则合伙人初步划分所得款项应全部分配给该合伙人。否则,合伙人应将其初步划分所得款项的 2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分配给该合伙人。 (七)基金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担。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务,首先应以本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并以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八)合伙协议生效 合伙协议自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影响 1.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强化产业协同,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的长远布局和稳健发展。 2.本次投资系风华中新使用其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二)风险 1.子基金未能按计划完成投资的风险。 2.因投资标的所处市场的变化等因素导致其收益不达预期甚至导致 亏损的风险,风华中新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可能的亏损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子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寻找优质项目,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未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子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子基金中任职。 七、备查文件 广州风华明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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