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年 9月 14日(星期六)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 9月 18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高丽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 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 表决结果: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高丽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丽晶女士简历详见公司 2024年 8月 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9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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