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对本议案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二、相关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三、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 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同意聘任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雪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李海涛、邢会强、朱祁、郭洁 2024年9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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