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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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2:01: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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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东宝生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宝生物 |
保荐代表人姓名:留梦佳 |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冰昱 |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列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2024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2024年下半年进行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 | 1、东宝生物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3月
授权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8,000万元,期
限12个月;于 2023年 8月授权对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30,000万
元,期限为12个月;
2、因上述两次现金管理分别审议需分
别计算额度,由于财务人员理解错误,
未分别计算额度,导致公司在2024年
1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使用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
审议额度,最高时点余额超过 600万
元;2024年3月20日至4月21日期
间,由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理解偏差,导致
部分在授权期间购买的产品到期时间
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
3、上述事项涉及的金额较小、期限较
短,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1、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以及
部分在授权期间购买的产品到
期时间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的
事项进行追认,前述问题已经
补充审议程序并完成整改;
2、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进行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
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
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 | 2024年 1-6月,公司业绩同比下滑:
营业收入为44,427.54万元,较上年同 | 针对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保荐
人已督促公司持续关注业务发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期下降 1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5,134.18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21.02%。 | 展情况和业绩下滑的原因,并
提醒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相
关工作,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
业绩下滑的潜在风险。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关于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3.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限售承诺 | 是,已于2024年6月
15日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4.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军关于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王丽萍、刘芳、
王富荣、俞有光、高德步、任斌、贾利明、王
刚、郝海青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关于对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
薄采取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军关于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江萍、江任
飞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军关于公
司员工公积金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爱国、徐波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爱国、刘芳、王富
荣、刘燕、高德步、任斌、额尔敦陶克涛、贾
利明、王刚、郝海青、单华夷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军、王丽萍及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
爱国、刘芳、王富荣、刘燕、周兴、于建华、
杜学文、贾利明、王刚、郝海青、单华夷关于
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步、任斌、额尔敦陶克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涛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 | | |
14.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份质押及维持控制权稳定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注:2021年5月“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名称变更为“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公司或因
公司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留梦佳 周冰昱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