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4-036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周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 量为 58 股,计算股东相关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减去回购股份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公司财务总监周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96,66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日,周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周钢先生于 2024年9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96,66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4%,现将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 本 次 比 例 计 算 依 据 总 股 本 为 : 800,020,000- 回 购 专 用 账 户股数 58=800,019,942 股,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截至目前仍然生效的承诺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周钢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周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 告日,周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 周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 月 1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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