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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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2:05:5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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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深水规院: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规院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兴彤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时道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除年度跟踪报告外不存在其他报告事
项)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未变更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 未出现所述情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1、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302.24万元,同比增长 37.61%;实现扣
非后净利润 4,579.74万元,同比增长
625.11%,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较
大。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重点关注了业绩
增长情况,公司采取了加大市场渗透力度、
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应收 |
| 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措施,以提
高公司业绩。
2、2024年 4月 1日,经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雷冬梅女士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晶辉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职务。雷冬梅女士的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换届完成时止。 |
(本页无正文,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兴彤 罗时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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