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同益股份(300538):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2:10:56 中财网
原标题:同益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2024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益”)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创益的上述授信贷款合同项下人民币 1,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4年 9月18日至 2025年 9月 17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2、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
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4,10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