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7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9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 16楼会议室。 9、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10、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00、5.00 已经公司2024年9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6日披露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00需 逐项表决;议案 5.00所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 东行使表决权。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20日16:3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 15 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 件须在2024年9月20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 为有效。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 9号卫宁健康大厦15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72;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 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子同、侯慧 联系电话:021-80331033 联系传真:021-80331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5楼董 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7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53,投票简称:卫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受托人指示如下:
1、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打“√”,不填或多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附件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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