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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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7:21:2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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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凯新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鹏飞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磊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下半年开展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下半年开展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 无 | 不适用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863,426.25万元,同
比增加 1.24%;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 4,319.14万
元,同比减少 87.66%,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1.31万
元,同比减少 99.07%。主营
业务方面,公司瓶级 PET产
销量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上
半年实现瓶级 PET产量
138.86万吨,同比增长
8.35%,实现瓶级 PET销量
135.45万吨,同比增长
11.76%,实现瓶级 PET收入
859,619.91万元,同比增长
9.07%,实现瓶级 PET毛利
率 2.13%,虽毛利水平同比
有所下滑,但仍高于行业平
均水平。同期同行业可比公
司业绩情况均存在不同程度
的下滑。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
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
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相关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本次发行股票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避免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 1月 9日,中金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4]10号),因中金
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
职尽责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4年 1月 22日,中金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
号),因某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
工作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
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3、2024年 4月 26日,中金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77号),因中金公司聘用未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
务、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等行为,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2024年 4月 30日,中金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
决定》([2024]97号),因中金公司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在自营和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
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
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
金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
行政监管措施。
5、2024年 5月 10日,中金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117号),因中金公司在资产
管理业务方面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
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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