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688052):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芯微”或“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3、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2022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8,833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038,833股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作废处理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与作废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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