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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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0:01: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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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信宇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
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
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87,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市
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受同一主体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股东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鄞州同锦”)、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运
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同创”)、宁波同普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普远景”)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36,467股、1,250,000股、581,871股、872,807股和872,807股,合计持股5,613,95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832%、1.2787%、0.5952%、0.8929%和0.892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29%。股东南海成长及鄞州同锦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减持不超过726,33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430%。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海成长、鄞州同锦、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普远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9月18日,信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南海成长和鄞州同锦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采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减持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定安路126号(西湖创意谷)2号楼327工位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1043963145824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4-7-3 |
经营期限 | 2022-01-19 至 2025-07-02 |
主要股东
名称 | 南京同创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
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金投上城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精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服务: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
2. 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宁波市鄞州同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68号鄞州金融大厦A幢10层1038室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宁波同创伟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212MA282CQQX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6-7-22 |
经营期限 | 2016-07-22 至 2046-07-21 |
主要股东
名称 | 宁波市鄞州共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资等金融业务] |
3.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6号智慧岛大厦7层A区A-704-2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10100MA9JXGA75L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21-7-7 |
经营期限 | 2021-07-07 至 2028-07-06 |
主要股东
名称 | 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航空港兴港
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扬州瘦西湖金融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
青城郎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 宁波同普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宁波同普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850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宁波同创伟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KN1KJXF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21-7-8 |
经营期限 | 2021-07-08 至 9999-09-09 |
主要股东
郑仕麟、项文波、仇洪峰、汤根海、张智律
名称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5. 苏州同创同运
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605室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20509MA20160W4P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9-9-2 |
经营期限 | 2019-09-02 至 2027-12-31 |
主要股东名
称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青岛同创致一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同创致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
同运仁和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同创至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减持股数
(股) | 变动比例(%) |
南海成长 | 大宗交易 | 2024年9月18日 | 12.65元/股 | 450,070 | 0.4604 |
鄞州同锦 | 大宗交易 | 2024年9月18日 | 12.65元/股 | 276,260 | 0.2826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 变动后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南海成长 | 2,036,467 | 2.0832 | 1,586,397 | 1.6228 |
鄞州同锦 | 1,250,000 | 1.2787 | 973,740 | 0.9961 |
郑州同创 | 581,871 | 0.5952 | 581,871 | 0.5952 |
同普远景 | 872,807 | 0.8929 | 872,807 | 0.8929 |
苏州同创 | 872,807 | 0.8929 | 872,807 | 0.8929 |
合计 | 5,613,952 | 5.7429 | 4,887,622 | 4.9999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
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
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