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000059):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阿克苏华锦化肥与中兵节能环保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阿克苏华锦化肥与中兵节能环保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2024-0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与北方节能环保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董事董成功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与北方节能环保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2024-0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8)。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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